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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產人士都關注的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在夯甚麼?

日期:2023-09-17 22:44:06 / 人气:

於今(2022)年4月18日更新的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所管理的基金免稅計畫13O及13U條款係承襲之前的13R及13X條款,在原先的基礎上增修訂的新的規定,期望進一步提升新加坡的金融財富管理環境。新加坡的所得稅法基金免稅條款主要針對各條款要件的資產控股實體(家族基金)在指定投資(Designated Investment, “DI”)所取得的特定收益(Specified Income, “SI”),可以享有所得稅豁免優惠。

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基本架構圖示如下:

除此之外,因家族辦公室(SFO)須聘僱投資專員(例如:依13U條款申請者須至少聘僱3名投資專員),故可藉此規定讓家族成員申請以受聘投資專員身分獲得新加坡工作簽證(Employment Pass, “EP”),並進一步獲得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t, “PR”)的資格,及日後申請新加坡公民之機會。藉由讓家族成員進入家族辦公室工作,不僅可享有移民之便利,亦可增進家族成員對於財富管理的觀念,使家族資產順利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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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更新內容如下,其適用對象為2022年4月18日 後申請單一家族辦公室(即由家族成員持有並申請豁免金融管理牌照”CMS”者):

  Section 13O(之前為 “13R”) Section 13U(之前為 “13X”)
基?由新加坡公司持有 基?不須由新加坡公司持有
資產管理規模(AUM)要求 申請時?少新幣1,000萬元;
申請後兩年內?少新幣2,000萬元
新幣5,000萬元
最低當地投資?額要求
基?必須投資新加坡當地股票/債權/基?/資募股權
?少AUM的10%或新幣1,000萬元(兩者孰低)
最低限度年度商出 每年?少新幣20萬元 * 每年?少新幣50萬元 *
(限新加坡當地基?營運?出)
專業投資?員 僱少2位投資專員 僱少3位投資專員
(但必須有1位是?家族成員)

* 最低限額的商出在13O/U計畫下將依資產管理規模(AUM)分層遞升:

家族辦公室的AUM Section 13O(之前為 “13R”) Section 13U(之前為 “13X”)
最低限額的總商出 最低限額的當地商出
未達新幣5,000萬元 新幣20萬元 新幣50萬元
?於新幣5,000萬元
但未達1億元
新幣50萬元
?於新幣1億元 新幣100萬元 新幣100萬元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基金免稅計畫(13O、13U)透過結合對外國人士稅收激勵政策和工作移民,對於希望前往新加坡工作的高資產人士家族成員,或是對新加坡自身金融及財富管理環境的發展和提升都帶來雙贏的局面。然而,取得EP後是否得順利獲得PR仍取決於移民主管機關的裁決,對於希望確保新加坡移民的家族而言,存在極大不確定性,而新加坡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GIP”)則可作為這一不確定因素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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